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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拟撤销可再生能源入网费

发布时间:2013-3-19 4:23:00 来源:网络 【字体:

  据海外最新消息,保加利亚高等法院3月13日就三家光伏企业提出的行政诉讼案件作出判决,宣布撤销该国国家能源和水资源监管委员会去年出台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入网费征收政策。据记者求证,国内企业天华阳光位列三家胜诉企业中。业内人士指出,这对在保加利亚有大量投资项目的企业是个重大利好。

  根据公开报道,保加利亚能源监管机构可在两周内提出上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多名业内人士表示,“初裁已经基本定调,这三家企业胜诉,意味着取消全部电站的入网费是大概率事件。”

  这份裁决认为,“入网费”具有明显歧视特征,缺乏透明度和合理的支持。一旦初裁得到最后确认,受影响公司均可提出索赔。保加利亚光伏委员会对裁决十分赞赏,并认为“应该取消一切税费”。

  去年9月,保当局作出向可再生能源生产商追溯性征收1%-39%不等比例入网费的决定,这意味着2010年3月之前建成并网的各类新能源电站,需支付不同比例的“入网费”。在全球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大环境下,保加利亚的“逆行”令人费解。

  一名长期跟踪新能源领域的分析师对记者表示,保加利亚对境外资本投资新能源项目的心态是“又爱又恨”。作为欧洲经济较为落后的国家,保加利亚开发新能源技术成本优势较弱,因此2011年5月起,保加利亚政府推出一系列针对新能源企业的税收、信贷优惠措施,一时间不少新能源项目迅速投建。当时该国定出的目标是: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整个能源消耗占比16%,在各项政策利好诱导下,中国、澳大利亚、意大利、美国、韩国投资者成批进入。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保加利亚风能的并网规模约为622兆瓦,太阳能的并网规模为720至820兆瓦。随着项目逐渐成熟,而各项优惠政策还未到收回期,保加利亚政府无法及时分享收益,“入网费”政策应运而生。据公开统计数据表明,“入网费”拉低了进入该国的太阳能企业营收20%-40%,拉低风电企业营收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