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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碎纸机遭美调查 涉案公司称缘于个人恩怨

发布时间:2013-1-29 9:43:00 来源:网络 【字体: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1月22日投票决定对中国产碎纸机启动“337调查”,江苏、广东、香港特别行政区和陕西等地的5家中国公司和3位个人被列为被告。去年12月,位于美国的范罗士公司和范罗士办公用品(苏州)有限公司提出申诉,指控美进口、在美销售的碎纸机侵犯了其专利,请求ITC发起调查。

  中国的碎纸机再次成为美国“337调查”的对象。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1月22日投票决定对中国产碎纸机启动“337调查”。本案涉及江苏新瑞机械公司等8家中国企业。国际商报记者获悉,新瑞机械已着手准备应诉。

  案件缘于个人恩怨?

  江苏新瑞机械原工作人员1月24日对国际商报记者透露,美国范罗士公司起诉新瑞机械缘于双方负责人间的个人矛盾。

  该人士介绍,上世纪90年代,周某在江苏常州创办新瑞机械,自主研发生产碎纸机,因为没有销路,迟迟打不开市场。后来,周某与一位龚(音)姓美籍华人合作,成立合资公司,前者负责提供产品,后者包销出口欧美。

  “那时候销路非常好,最夸张的是一天出货4万多台碎纸机,二十几辆集装箱卡车排队装货。”该人士说,彼时全球2/3的碎纸机都是在常州生产。

  由于利益分配问题,双方合作最终破裂。龚某在美国范罗士办公用品(苏州)有限公司东山再起。但周某受渠道掣肘一下没了销路,并从2009年前后逐渐淡出碎纸机市场。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碎纸机制造简单,并无多高的科技含量,无非是塑料外壳、两对刀具、中间轴以及对滚齿轮而已。但“掌握销售渠道的龚某很有可能在海外抢注了专利”。

  该人士透露,虽然新瑞机械的产品重点已经转移,但制造碎纸机的生产线依然存在,一旦找到合适销路,产能会立刻被释放出来。这也引起原来是合作伙伴、如今是竞争对手的龚某的警惕,因此意欲通过“337调查”抑制潜在对手的竞争。

  如果认定侵权成立,ITC将对涉案产品发布排除令和禁止令,前者将禁止相关侵权产品继续进口到美国市场,后者将禁止已进口产品在美销售等。

  据内部人士透露,新瑞机械已经聘请律师着手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