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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比将依法治市落到实处更重要

发布时间:2015-2-3 15:39:27 来源:腾讯博客 浏览: 【字体:

不管阿里和工商总局怎样掐架,也不管局长大人和马云如何和解,都挡不住人家美国律师发动集体诉讼。权情交易目前还是正在走向依法治市的中国国情绕不过的一道坎,而“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才是对法治机制的必要补充。

工商总局行政指导小组2014年7月联合浙江工商局和杭州工商局召集的座谈会纪要是不是白皮书,工商总局不妨有工商总局的解释,阿里也不妨有阿里的理解,但都挡不住美国律师对阿里巴巴涉嫌信息披露不充分展开调查。这一针对阿里巴巴及其部分管理人员或董事是否存在违反美国证券法的行为的调查一旦坐实,或将引发更大规模的集体诉讼。

事件的导火索是1月23日工商总局在网站发布的一份《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其中,淘宝网的正品率仅37%。调查数据一经公布即引发媒体报道,其中也不乏国外媒体。但在这一惊人的数据还未成为市场焦点和公众议题之前,敏感的淘宝官方微博即以“店小二的公开信”的名义指名道姓指责工商总局网络交易监管司司长刘红亮“吹黑哨”。 即使强悍而又傲娇或不妨称之为所谓的“互联网特色”,但以如此直接的方式挑战监管部门,毕竟实属罕见,不可避免地引发了事件的更大升级。1月28日,工商总局在网站以白皮书的形式公布了2014年7月各级工商部门和阿里巴巴那一次闭门会议的纪要与总结。同日,淘宝则在删除公开信的同时,发布了一份正式声明,正式向工商总局投诉刘红亮。而工商总局网站上的白皮书也随即消失不见。不过,尽管这份白皮书作为批评阿里售假问题的重磅炸弹,在工商总局局长会见马云之际似乎已以和解的方式在国内范围内收场,但它不仅已经引发了最终有可能导致集体诉讼的美国律师发起的相关调查,同时,更广泛地引起了各方对于假货监管问题的高度关注。换言之,作为如此引人瞩目的一场刻石留痕的世纪对掐,又岂是那么容易就烟消云散得了的呢?

阿里巴巴并非假货生产主体,但作为电商平台的淘宝网上假货猖獗则是不争的事实。长期以来,被称为“中国最好互联网企业”的阿里巴巴一直在打假同时谋求监管部门和公众的理解与配合。这从2014年12月的阿里“打假”大会或可略见端倪。阿里巴巴成立15年来首次对外公布的打假成绩虽然或也可算得上“不俗”二字,却唯独因为负有主要监管职责的工商总局的缺席却令阿里巴巴内部人士所称形成了商务、质检、知识产权、版署、公安六大部门联动机制的说法难以获得充分的有效支撑。这也就难怪阿里巴巴对打破了这一边界微妙平衡的工商总局尤其是网络交易监管司司长刘红亮大为不爽。

与其它部委和工商总局其它工作人员对阿里巴巴打假多抱以理解、支持和合作态度不同,刘一直批评阿里巴巴打假不力。不过,尽管工商总局的上述会议纪要在刘的主持下指出了阿里巴巴5大方面多达19项问题,也收录了各地工商部门补充的另外6大问题,但既然已经发现那么多问题为什么不执法?这些存在的问题在上市过程中为什么没有披露?投行的尽职调查怎么做的?阿里巴巴的估值怎么判定?这是不是意味着公权力曾经有意识地保护了违法者?这么多留在人们脑海中的问题,显然并不是有关抽检结果技术细节上的认识标准歧义所能说明得了的,更不是工商总局和阿里巴巴见风使舵的和解所能一笔就抹杀得了的。

即使如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后来所说的那样,早先所发表的白皮书“其实质是座谈会会议纪要,并不是白皮书,该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但美国律师所提出的法律诉讼是否将因此而失去证据支撑,则并不取决于工商总局和阿里巴巴的行政和解。在如何对市场行为进行监管,以及公开监管信息方面,中国不仅仍然还缺乏严格的程序和披露规范,更缺乏完善而健全的依法治市的法律机制,但美国的股市不比中国,美国的证监会不是中国的证监会,美国的商务部也不是中国的工商局,美国的投资者更不是打落牙往肚子咽的中国投资者,更何况还有那么多“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律师和做空机构。

宣布对阿里巴巴涉嫌信息披露不充分展开调查的Pomerantz LLP是美国集体诉讼领域的顶级律所之一,曾起诉过丰田,还曾对中国石油、新东方等发起过集体诉讼,近两年针对兰亭集势和聚美优品的集体诉讼也有其参与其中,可谓典型的“职业打假人”。在美国,常见的集体诉讼由一人或数人为全体利益起诉或应诉,诉讼费由律师承担,原告不须出钱。一旦卷入集体诉讼,耗上个三五年都是常事。即使大部分集体诉讼最后以双方和解,也是被诉讼方出钱赔偿作结。如果胜诉,律师可从赔偿金中分得30%。这正是阿里巴巴此次或同样将引来更多律师事务所对其展开调查,引发更大规模集体诉讼的缘由之所在。

中国国内的许多投资者,之所以和美国的投资者一样,对来自美国律师所发起的集体诉讼引颈以待,并不是吃里扒外,更不是幸灾乐祸,而是对于国内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基本特征的官商和解实在是过于司空见惯而不免令渴望打假维权的人们太大失所望所致。如果说,当初工商总局是为了不影响阿里巴巴赴美上市而将上述会议纪要所指出的问题强行按下不表,那么,在东窗事发的今天又是为了什么而选择用和解的方式代替对造假卖假应有的监管呢?难道帮助阿里逃避有可能在美国所遭遇的集体诉讼比维护投资者利益还更重要?比将依法治市在中国落到实处还更重要?以往人们所习以为常的那种行政指导下的维稳论,显然与体现时代进步的改革精神和人民群众日益觉醒的维权要求相适应的法治观格格不入,不可同日而语。

2014年3月开始实施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作为工商管理部门规章,明确要求交易平台规范经营者的审查和登记、建立交易规则、实行检查监控、向工商部门报告、建立纠纷裁决机制等,但效果很一般。不要说阿里并未严格执行,工商部门往往也没有太多办法。这种情形跟资本市场修订了太多回的强化信息披露和打击市场操纵内幕交易规则,却一直该打的打不痛,该退的退不了,该禁的也绝不了根的情形如出一辙。虽然依法治市正在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毋庸讳言的是,以行政权力为中心的人治色彩的该退不退依然是严重影响法治推进进程的重要因素之一。此前最高法院对受理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有过以证监会处罚决定为前置条件的规定,如果证监会因种种因素对虚假陈述监管不力或查处不到位,那么,受害投资者的维权也就无从谈起。在这方面,网购打假的遭遇不外乎也是如此。市场人士认为,网购假货一直得不到有效治理,民众也会用脚投票,甚至可能最终把电子商务给毁了。

加强交易平台对假货的管理责任,需要建立与电子商务相适应的规则,完善相关法律,做到有法可依。单纯依靠抽查、处罚等原有管理模式下的有限措施不仅显然很难实现对网络交易平台的有效管控,并且,在行政部门“五龙治水”、各自为政的背景下,更难免在强势权力和强势企业的权钱交易权情交易之下遭遇这样那样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不了之局。尽管我们并不否认阿里也许会主动兑现马云在工商总局局长面前所作的打假承诺,但从根本上说,一时一事情势所迫之下的承诺不要说并不是打假一打定终身的可靠保证,并且,如前所说,打假无论是单单建筑在行政权力的强势监管还是从业人员的自觉觉悟上,在目前情况下也都未必是靠得住的。只有在依法治市的基础上,附之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补充机制,才有可能促使更为有利于投资者和阿里们双赢的可靠而有保障的新的交易方式的出现。就此而言,目前投资者对美国式集体诉讼的期待,并不是没有意义的。至少在笔者看来,这比目前的官商和解或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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