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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加多宝激战“虚假宣传”

发布时间:2012-12-28 7:43:00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字体:

  广药与加多宝的恩怨纷争可谓剪不断理还乱,双方围绕商标侵权案的阵地攻防战还在继续。12月27日,广药集团诉加多宝虚假宣传案在广州举行听证会。广药要求禁止加多宝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一类广告语,加多宝方则请求法院驳回广药申请。

  虚假宣传?

  据现场到会媒体的描述,此次听证会只有6个旁听席位。尽管原定于12月25日开庭的庭审日期已经足足延期了两天,但是加多宝方面的代理律师姚岚表示,他们直到12月26日下午5点半才拿到广药集团手上的相关证据,而且量非常大,针对这一部分证据的相反性证据来不及准备。加多宝方面再次向法庭提出延期的申请,但是没有得到允许。

  据悉,昨天的庭审主要围绕加多宝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展开,而据此前了解的情况,广药方面主要提出两点诉求:首先,立即禁止加多宝、加多宝经销商彭碧娟在其广告及其商品包装上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的广告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停止使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的词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还提出了“诉中禁令”申请,而所谓的“诉中禁令”就是希望在诉求过程没有结束之前,法院有权依照一方当事人的要求,采取及时有效的临时措施,为防止迟误可能给权利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或证据被销毁的危险。

  广药集团认为,上述加多宝广告语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混淆加多宝和王老吉,产生“王老吉已经不复存在”以及“以前的王老吉就是现在的加多宝”的观点。广药同时提出,加多宝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其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害。

  对此,加多宝否认曾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的广告语,并认为广药的“诉中禁令”申请书内事实不清、权利不明确,请求法院驳回广药禁令请求。加多宝同时表示,就广药提出恶意禁令的行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此前,广药集团已经以上述加多宝宣传语是虚假宣传为由,起诉广东加多宝和彭碧娟虚假宣传,并索赔1000万元。据了解,这是广药集团首次指其涉嫌虚假宣传。

  扰乱市场?

  加多宝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曾对媒体表示,加多宝认为该案举证时间较短造成举证困难,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法院昨日表示,对此申请仍在考虑中。同时,广药起诉两家加多宝经销商——广州新供销商有限责任公司和东莞嘉荣超市停止侵权行为并分别索赔50万元的案件,近日也将分别在广州和东莞两地开庭审理。

  对于诉前及诉中禁令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时或者诉讼中,提出先行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先行作出裁定。

  之前有媒体报道,加多宝集团品牌管理部副总经理王月贵说,广药反复起诉是想影响加多宝正常的经营秩序。

  姚岚向媒体透露,目前还是将更多精力投放在庭审上。对于“诉中禁令”的问题,姚岚认为,案由不成立。她说,作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只有在商标法、著作权法和知识产权法领域使用这种禁令,在针对虚假宣传案上还未有过先例。但是即便如此,如果加多宝败诉,将面临全面停止户外广告的风险,而通过“中国好声音”获得巨大品牌效应的加多宝产品究竟何去何从,目前还不好说。

(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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