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股份原股东涉嫌违法累定增 盼新股东施援
四海股份急盼新任控股股东施援
公司副总经理袁端淇表示,公司定增暂停使得公司新进的贸易业务受到影响,公司希望相关调查能尽快完成
■本报记者 矫 月
四海股份近日公告称,公司于9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四海股份有关负责人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督促原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积极配合本次调查。此外,据其透露,公司已经准备好相关资料,只等证监会的进一步调查。
根据公司之前发布的公告以及《关于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 中的内容,这次证监会的调查对象很可能主要是公司前任大股东。对于前任们的纠纷,着实让上市公司遭受不小影响。
对于此次调查,四海股份曾公告称,公司收到内蒙古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其中指出,四海股份自2012年4月以来未按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濮黎明与北京大河之洲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股权转让及重组框架协议之补充一》的事实,被证监局认为违反了《证券法》第67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30条的规定。要求四海股份在7月31日前予以改正,并上报书面整改报告,同时对未依法披露的上述事项做出公开说明。四海股份表示,将按照内蒙古证监局的要求,执行并切实整改,加强学习,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
据了解,四海股份原实际控制人濮黎明及原大股东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因此被处以了行政处罚。由于此次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近期的定向增发将不得不暂停。同时,公司股票于5日复牌。
据了解,四海股份曾于8月29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称,为提高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四海股份正在筹划向控股股东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慧伟业)及其他若干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过,由于相关方案文本正处于最后定稿阶段,有关条件、内容需要进一步核实,所以公司尚未签署认购协议或召开董事会予以审议。
四海股份副总经理袁端淇向记者谈到,公司新任控股股东将贸易业务引进上市公司,原本公司大股东想通过定增扩大业务,但由于证监会的调查而使得公司的贸易业务难以展开,同时,还造成客户对公司的不理解与不信任,给公司的经营带来负面影响。因此,袁端淇在期盼证监会的调查能尽快出结果的同时,还希望公司的新控股股东能够给予上市公司除定增外的其他方面的支持。
据袁端淇介绍,大股东对上市公司有着长远的规划,如果要大股东重启定增的话,不但要等证监会的调查结束,还要看市场环境是否合适。
“大股东以全部现金形式投资上市公司,一方面显示了大股东的实力,同时向广大投资者表明了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决心,随着调查临近尾声,监管机构对原有问题彻查清楚,也是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再免受损失,使得四海股份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袁端淇如是说。
有接近四海股份人士称,之前内蒙古证监局就已对四海原股东问题进行过调查,相信随着事件调查的逐渐深入,最终会给投资者一个客观公正结果。目前市场上对公司相关事件猜测不断,随着监管部门办事效率提高,四海股份历史遗留问题也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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