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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大地原董事长被证监会终身市场禁入 公司今日起停牌

发布时间:2013-8-6 8:36:00 来源:人民网-股票频道 【字体:

人民网北京8月6日电(杨波)近期,中国证监会在官网上正式公布了对云南绿大地(股票简称:*ST大地)造假上市案的行政处罚结果,绿大地原董事长何学葵、财务总监蒋凯西被终身市场禁入,审计机构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被撤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绿大地今日发布公告称,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自今日开市起停牌。

何学葵,时任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绿大地实际控制人,蒋凯西,时任绿大地董事、财务总监,证监会于2010年3月17日对绿大地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立案调查。

经证监会调查,绿大地在上市过程中,存在招股说明书中虚增资产、虚增业务收入等违法事实。今年3月25日,绿大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对绿大地在2007年、2008年、2009年年度报告中虚增资产、虚增业务收入的行为,责令绿大地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由于司法机关已对绿大地在招股说明书中虚增资产、虚增业务收入的行为刑事处罚,不再行政处罚。

根据《证券法》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的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认定时任绿大地董事长、总经理,绿大地实际控制人何学葵和时任绿大地董事、财务总监蒋凯西为市场禁入者,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此外,深圳鹏城在绿大地欺诈发行上市时未勤勉尽责,未发现绿大地为发行上市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编造虚假资产、虚假业务收入,从而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证监会、财政部决定撤销深圳鹏城的证券服务业务许可。

证监会同时决定,对包括时任绿大地总经理毛志明、时任绿大地副总经理陈德生等在内的12名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此外,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决定撤销负责绿大地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深圳鹏城的证券服务业务许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绿大地及相关责任人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绿大地原董事长、总经理何学葵,及部分责任人提出听证的要求。何学葵的代理人在听证会上提出,将对其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改为一定期限的证券市场禁入。根据何学葵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证监会对何学葵等人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今日,绿大地发布公告称,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8月6日开市起停牌,待相关事项公告后复牌。截至昨日收盘,公司股价收报14.27元,跌幅0.70%。

作为中小板首例欺诈发行股票案例,今年2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绿大地欺诈发行股票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绿大地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罚金1040万元;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何学葵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原财务总监蒋凯西、原财务顾问庞明星、原出纳主管赵海丽、原大客户中心负责人赵海艳等人分别被判处6年至2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随后,绿大地原董事长何学葵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二审结果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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