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6上监管黑名单 好视力缘何“畅销13年”
业内人士称,违法成本低,难抑企业冲动;打擦边球成其惯用招数
每经记者 黄志伟 发自北京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关于好视力涉嫌消费欺诈的报道引起了巨大反响。河南省药监局对记者表示,好视力眼贴医疗器械的批准文号已经被撤销。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05年,好视力就因虚假广告问题遭到监管部门曝光,此后也屡上多个省份甚至国家监管部门的黑名单。据记者粗略统计,只是去年一年,好视力眼贴就已经至少6次被相关监管部门点名。让人不解的是,屡遭曝光的好视力眼贴缘何能持续畅销?其客服人员常挂在嘴边的“畅销13年”,又是如何做到的?
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监管不力、多部门共同管理、违法成本低、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等原因都是这些违规广告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违规宣传屡遭监管部门点名
翻看国家监管部门的公告可以发现,好视力眼贴是违规的常客。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称,好视力眼贴夸大宣传治疗白内障、青光眼等眼科疾病效果,属于违法广告;2006年,浙江省工商局发布通知,认定好视力眼贴的广告为虚假广告,理由是“‘好视力眼贴’广告宣传有治疗白内障、飞蚊症、青光眼等眼病的功能,经查,‘好视力眼贴’产品既非药品,又非医疗器械,只是经河南省有关部门批准的保健用品,其作用仅是‘缓解视疲劳,保护视力’”。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因“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原因,好视力眼贴先后被云南、广西、浙江、福建以及好视力眼贴生产所在地河南省等多个省份的药监部门进行过曝光。去年7月,在原国家药监局公布的2012年第2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中,“好视力眼贴”同样“榜上有名”。
据记者粗略统计,仅2012年,好视力眼贴就6次登上监管部门的“黑名单”。
好视力眼贴最近一次上黑榜是在今年3月,海南省发布通知,要求全省停售好视力眼贴,理由是广告中多次利用专家、患者为产品疗效作证明,擅自扩大产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并含有不科学地表示该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行为,严重欺骗或误导消费者。
昨日 (5月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浏览好视力的官方网站时发现,好视力官方网站上的内容仍有涉嫌违规之处。
好视力官方网站显示,好视力眼贴洁伦商务型所用的批准文号为陕健用证字05020182号。该批号适用范围经陕西省药监局批准,为适用于青少年眼睛干涩不适的保健及缓解视力疲劳。但是,好视力在官方网站的宣传里将之进行了扩大,称适用于电脑工作者、教师、办公室人员、中老年、青少年等用眼过度者及视力下降、眼睛干涩、发痒、酸胀、疼痛流泪人群等。
违法成本底等致虚假广告屡禁不止
一位消费者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看到媒体对于好视力报道后,他于昨日对好视力提出退款要求,但对方以“产品畅销13年”等理由拒绝了退货要求。
让他不解的是,既然好视力眼贴近几年来已经多次遭受公众质疑,也多次登上各地监督管理部门的“黑名单”,它又缘何能畅销达13年之久呢?
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监管不力、多部门共同管理、违法成本低、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等原因,都是一些虚假广告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据介绍,目前,我国药品广告的审查和移送权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但查处权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对于刊播相关广告的媒体,也另有其监管部门,多头管理的现象非常严重。
国家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违法广告,食药监部门没有处罚权,导致监管中缺乏主动权。而且,目前国家对于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民众期待比起来有差距。
医药行业资深分析师边晨光表示,和违法收益比较起来,企业违法成本不高。
边晨光认为,好视力还非常善于打擦边球。据介绍,好视力眼贴洁伦商务型就是典型打擦边球。此款产品用的是陕西省保健用品的批准字号,只是地方规章产物,虽然仅在陕西省极个别省份获批,但是却可以在全国通行,且监管也面临盲点。
此外,好视力虽然屡遭通报,但该企业也在不断调整自己的宣传策略和口吻,由明示到暗示。比如其好视蓝莓叶黄素软胶囊,记者在4月份浏览的时候,其页面还明示能够预防和缓解近视、弱视和斜视,抑制眼底病变等内容。经曝光后,近几日则是更换了宣传页面,称缺乏叶黄素和维生素,极容易导致多种眼疾和眼睛发育不良。
电商是好视力的主要渠道之一,药监人士表示,由于取证比较难,目前对于网站上虚假宣传的监管仍需提高。
此外,原国家药监局在2011年发布了 《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自2011年10月1日起首次投放市场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当进行备案。而记者购买的好视力护眼贴产品的包装上只有卫生许可证号和豫卫妆准字 (2011)第25-XK-0002号,没有化妆品的备案号,在河南省食药监局的官方网站上也无法查询到此款产品备案号。
当记者以此向北京市药监局12331热线询问时,对方告诉记者,虽然国家有此规定,但是目前监管比较宽松,不少没有备案的产品仍在市场上流通。
去年好视力部分违法违规记录
2012年4月
江西省药监局因好视力眼贴系 “严重违法广告医疗器械”,要求该省对其停售
2012年5月
呼和浩特药监局对好视力眼贴等严重违规的药品、医疗器械强制暂停销售
2012年5月
河南省药监局称好视力眼贴严重违规利用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列入当年第3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名单
2012年6月
云南省药监局将好视力眼贴违法广告列入2012年第一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名单
2012年7月
重庆市药监局称好视力眼贴等10个严重违法广告被查处
2012年8月
原国家药监局将好视力眼贴列入2012年第2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汇总
每经记者 黄志伟 发自北京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关于好视力涉嫌消费欺诈的报道引起了巨大反响。河南省药监局对记者表示,好视力眼贴医疗器械的批准文号已经被撤销。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05年,好视力就因虚假广告问题遭到监管部门曝光,此后也屡上多个省份甚至国家监管部门的黑名单。据记者粗略统计,只是去年一年,好视力眼贴就已经至少6次被相关监管部门点名。让人不解的是,屡遭曝光的好视力眼贴缘何能持续畅销?其客服人员常挂在嘴边的“畅销13年”,又是如何做到的?
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监管不力、多部门共同管理、违法成本低、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等原因都是这些违规广告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违规宣传屡遭监管部门点名
翻看国家监管部门的公告可以发现,好视力眼贴是违规的常客。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称,好视力眼贴夸大宣传治疗白内障、青光眼等眼科疾病效果,属于违法广告;2006年,浙江省工商局发布通知,认定好视力眼贴的广告为虚假广告,理由是“‘好视力眼贴’广告宣传有治疗白内障、飞蚊症、青光眼等眼病的功能,经查,‘好视力眼贴’产品既非药品,又非医疗器械,只是经河南省有关部门批准的保健用品,其作用仅是‘缓解视疲劳,保护视力’”。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因“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原因,好视力眼贴先后被云南、广西、浙江、福建以及好视力眼贴生产所在地河南省等多个省份的药监部门进行过曝光。去年7月,在原国家药监局公布的2012年第2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中,“好视力眼贴”同样“榜上有名”。
据记者粗略统计,仅2012年,好视力眼贴就6次登上监管部门的“黑名单”。
好视力眼贴最近一次上黑榜是在今年3月,海南省发布通知,要求全省停售好视力眼贴,理由是广告中多次利用专家、患者为产品疗效作证明,擅自扩大产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并含有不科学地表示该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行为,严重欺骗或误导消费者。
昨日 (5月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浏览好视力的官方网站时发现,好视力官方网站上的内容仍有涉嫌违规之处。
好视力官方网站显示,好视力眼贴洁伦商务型所用的批准文号为陕健用证字05020182号。该批号适用范围经陕西省药监局批准,为适用于青少年眼睛干涩不适的保健及缓解视力疲劳。但是,好视力在官方网站的宣传里将之进行了扩大,称适用于电脑工作者、教师、办公室人员、中老年、青少年等用眼过度者及视力下降、眼睛干涩、发痒、酸胀、疼痛流泪人群等。
违法成本底等致虚假广告屡禁不止
一位消费者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看到媒体对于好视力报道后,他于昨日对好视力提出退款要求,但对方以“产品畅销13年”等理由拒绝了退货要求。
让他不解的是,既然好视力眼贴近几年来已经多次遭受公众质疑,也多次登上各地监督管理部门的“黑名单”,它又缘何能畅销达13年之久呢?
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监管不力、多部门共同管理、违法成本低、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等原因,都是一些虚假广告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据介绍,目前,我国药品广告的审查和移送权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但查处权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对于刊播相关广告的媒体,也另有其监管部门,多头管理的现象非常严重。
国家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违法广告,食药监部门没有处罚权,导致监管中缺乏主动权。而且,目前国家对于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民众期待比起来有差距。
医药行业资深分析师边晨光表示,和违法收益比较起来,企业违法成本不高。
边晨光认为,好视力还非常善于打擦边球。据介绍,好视力眼贴洁伦商务型就是典型打擦边球。此款产品用的是陕西省保健用品的批准字号,只是地方规章产物,虽然仅在陕西省极个别省份获批,但是却可以在全国通行,且监管也面临盲点。
此外,好视力虽然屡遭通报,但该企业也在不断调整自己的宣传策略和口吻,由明示到暗示。比如其好视蓝莓叶黄素软胶囊,记者在4月份浏览的时候,其页面还明示能够预防和缓解近视、弱视和斜视,抑制眼底病变等内容。经曝光后,近几日则是更换了宣传页面,称缺乏叶黄素和维生素,极容易导致多种眼疾和眼睛发育不良。
电商是好视力的主要渠道之一,药监人士表示,由于取证比较难,目前对于网站上虚假宣传的监管仍需提高。
此外,原国家药监局在2011年发布了 《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自2011年10月1日起首次投放市场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当进行备案。而记者购买的好视力护眼贴产品的包装上只有卫生许可证号和豫卫妆准字 (2011)第25-XK-0002号,没有化妆品的备案号,在河南省食药监局的官方网站上也无法查询到此款产品备案号。
当记者以此向北京市药监局12331热线询问时,对方告诉记者,虽然国家有此规定,但是目前监管比较宽松,不少没有备案的产品仍在市场上流通。
去年好视力部分违法违规记录
2012年4月
江西省药监局因好视力眼贴系 “严重违法广告医疗器械”,要求该省对其停售
2012年5月
呼和浩特药监局对好视力眼贴等严重违规的药品、医疗器械强制暂停销售
2012年5月
河南省药监局称好视力眼贴严重违规利用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列入当年第3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名单
2012年6月
云南省药监局将好视力眼贴违法广告列入2012年第一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名单
2012年7月
重庆市药监局称好视力眼贴等10个严重违法广告被查处
2012年8月
原国家药监局将好视力眼贴列入2012年第2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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