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80万买房 要求合同做成100万
张叶 绘
手头不太宽裕的南京市民徐丽在购买二手房时,为从银行里贷出更多的钱,听从中介提议和卖方合谋演出“做高房价”的戏码。然而,等到徐丽支付完80万房款后,卖方却变卦了,假戏真做要求徐丽按照100万的“做高价”支付房款,徐丽不从,卖方诉至法院。好在法院还是认可了双方真实合意的实际交易价80万。
由于二套房首付比例大幅提高后,一些中介便出主意“做高房价”,从银行多贷款以实际降低首付比例。而着急买房的市民徐丽也采用了这一招,不过她没有想到的是,一向精明的自己却被别人算计了。
去年年初,徐丽瞅准了市内一套二手房,经中介介绍,徐丽认识了卖方刘培。刘培想转手主城区的一套房产,徐丽十分看好这套房子的升值空间,但手头又没有足够的闲钱。中介公司为了促成这笔生意,建议“做高房价”以助徐丽多申请到银行贷款。徐丽心里算了一笔账,尽管“做高”房价会导致交易税费增加,但房价节节攀升,徐丽觉得这场交易还是只赚不赔,于是便同意了。三方协商后,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合同约定房屋交易价格为80万元,另外还约定过户时,两人要将房子的申报价做高到100万元。
之后,两人又签订了一份《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该房屋的价款为100万元。一个月后,徐丽拿到了房屋所有权证并按合同约定,将剩余房款支付给了刘培,前后合计支付80多万元。可刚搬进新屋高枕无忧的徐丽却被一张法院传票扰了清梦。刘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徐丽按照买卖合同继续支付房款20万元,刘培据合同上做高价100万要求徐丽继续履行支付义务,这下本以为占了便宜的徐丽又惊又急。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屋买卖居间协议》才是徐丽和刘培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应按照居间协议履行,驳回了刘培按做高价要求支付的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
“做房价”风险多多
“做高房价多套银行贷款”的策略看似高明,其实暗藏法律风险。代理此案的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韩冰律师提醒,做高房价所带来的最直接问题就是税费增加,这部分费用谁来支付,有可能引发交易双方的矛盾,最终可能导致买房人实际支出成本增加。另外,做高房价的约定违反了合同法,属于无效条款。买卖双方应当按照真实交易价格履行或者计算违约责任。如果买方申请贷款不能通过银行审批,导致买方无力购房,买方还要因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银行放贷审核日趋严格,如银行发现有明显做高房价的痕迹,贷款很难放行。
标签:徐丽合同做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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