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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大战360再次败诉

发布时间:2013-3-29 9:10:00 来源:华西都市报 【字体:
  奇虎360在“3Q大战”引发的三场诉讼中,两次落败。广东省高院判定认为,微博、SNS社区、电子邮箱等对即时通讯有很强的替代性,应作为统一市场来看,而且是一个全球性竞争市场,QQ并无支配地位,构筑不起市场壁垒,360对市场的定义过于狭窄。

  昨日,奇虎360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奇虎360败诉,并被判承担79.6万元全部诉讼费用。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第一案初告结束。至此,“3Q大战”引发的三场诉讼中,腾讯已经以2比0领先,最后一场尚未判决。

  此前,360诉称,腾讯的QQ活跃账户数达到7.982亿,在即时通讯市场中具有支配地位。

  广东省高院昨日一审判定,微博、SNS社区、电子邮箱等对即时通讯有很强的替代性,应作为统一市场来看,而且这是一个全球性竞争市场,QQ在市场中并无支配地位,构筑不起任何市场壁垒。360对市场的定义过于狭窄,腾讯并未处绝对主导地位。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第二条必备条件是“滥用”。法院判定,腾讯不具备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其他交易条件的能力,因为几乎所有的即时通讯都是免费的。腾讯也不具备阻碍及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这个市场的能力,因为该市场进入门槛低,市场阻碍小。因而腾讯不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况,不支持原告360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中,360还提出1.5亿元的天价索赔,但广东高院认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纳。

  奇虎360公司昨日回应称,“360方面将会对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认真考量,适时决定是否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同时,奇虎360公司表示,公司会将互联网反垄断进行到底。影响

  划清互联网正当竞争与垄断界限

  业界人士认为,这是一起标志性的案件,360当时提出1.5亿元索赔,标的高得惊人,而且是互联网领域第一起反垄断案。业内专家认为,此案的判决是一个重要里程碑,从司法角度划清了正当竞争与垄断之间的界限,有利于互联网的良性竞争,有助于加深人们对互联网领域“垄断”的认识。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该案的核心不在于滥用行为的认定及损害赔偿的确定,而是互联网行业相关市场的界定。天地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邓志松指出,法院一方面采用国际通行的假定垄断者测试分析方法以及替代性分析方法,认定QQ这种综合性即时通讯软件与短信、飞信、Skype、MSN等文字、音频、视频即时通讯软件及社交网站、微博属于同一相关产品市场,突破了人们的传统看法。

  另一方面,法院确认了互联网市场竞争实质上是一种平台化竞争,认识到行业中的“眼球经济”、“注意力经济”等特点,互联网产品更新速度极快,不同互联网企业推出的各种产品和软件日新月异,目的无非争夺用户和留住用户的注意力。法院对于平台化竞争的认定,无疑将为中国互联网竞争格局以及今后反垄断执法树立良好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