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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保监局独家回应本报三措施确保处罚落到实处

发布时间:2013-3-28 7:16:00 来源:证券日报 【字体:
人保财险、平安财险佛山分公司遭巨额罚款并将停办新车业务3个月

  ■本报记者 孔瑞敏 
  
  3月25日,广东保监局网站挂出 7张罚单,砸向平安财险佛山分公司和人保财险佛山分公司,两家公司同样面临65万元的巨额罚款以及停办车险新业务3个月的处罚。
  对空前的处罚力度,广东保监局独家回应本报称,其将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将通过三大措施确保得以落实。
  更好履行监管职责
  “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有效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保险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虚列费用、虚假赔案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市场反映问题较多的公司,并落实追究高管人员责任。”广东保监局有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回应称。
  惩罚如果停留在纸面而不加落实,将成为“纸老虎”。为防惩罚措施落空,广东保监局将采取三大措施确保将处罚落到实处。一是通过非现场监管数据分析,监控上述两家公司的经营业务数据,确保业务系统不能出具新保单;二是要求佛山地区行业协会及产险机构对上述两家公司进行监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三是监管部门视情况开展检查,核实停业处罚的执行情况。在上述两家公司停业整顿期间,广东保监局继续加强对佛山产险市场的监管,提升行业依法经营意识,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理性竞争,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利益。
  铤而走险必付出更大代价
  据了解,因为不实列支费用、套打鸳鸯发票、向检查组提供不实证据的行为,人保财险佛山分公司被罚款35万元;因为将非中介机构业务通过中介机构代开手续费发票并套取资金的行为,人保财险佛山分公司被罚款30万元、责令停止接受车险新业务3个月。
  平安财险佛山分公司同样因为不实列支费用的行为和通过中介机构代开手续费发票并套取资金的行为分别被罚款35万元和30万元、责令停止接受车险新业务3个月。
  保险公司被罚的并不少见,被如此重罚的并不多。《证券日报》保险周刊一直密切关注保监会和各地保监局开出的罚单,虚列费用和利用中介套取资金等行为一般的罚款在10万元左右,此次广东保监局不但开出巨额罚单,并且暂停两公司在佛山的新车业务。可见,其监管力度大大加强。
  作为行业巨头,人保财险和平安财险并不是第一次被叫停新业务。早在2011年12月,浙江保监局紧急叫停人保、平安和太保三大财产险公司在杭州的地区的新增商业车险业务。
  有业内人士认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险企之所以敢铤而走险触及监管红线,是因为违规成本太低,且存在侥幸心理。尽管监管之剑高悬于上,但违规获利更有诱惑。例如,本次平安财险佛山分公司在2011年期间通过不实列支费用报销金额352.15万元用于展业支出和业务激励,而罚款仅65万元。
  相对而言,暂停新业务对保险公司的威慑力比较大。此次广东保监局两罚并举,显示了其坚决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也将在市场中产生巨大的威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