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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调整信贷投向 满足城镇化需求

发布时间:2013-3-16 7:49:00 来源:证券日报 【字体:
业内人士表示,今年基础设施的信贷投放占比可能将继续提高

  ■本报记者 夏青 
  
  城镇化作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是今年两会上代表委员讨论的焦点话题,他们纷纷对城镇化建设提出各项建议。其中,商业银行的掌门人纷纷强调,会调整信贷方向,加大城镇化方面的放贷力度。
  业内研究员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城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巨量的资金支持。这其中,商业银行的信贷仍将是主要支持力量。在监管层的推动下,在货币政策保持中性的基础上,银行今后信贷投放的重点将在与城镇化相关的基础设施、市政建设、公共事业和城市信息化建设上,这些方面中长期贷款将会显著增长。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12)》的测算,农民“市民化”所需的人均公共支出至少是10万元。按照2015年市民化率达到54%的目标,即实现约2亿农民的“市民化”,所需的公共支出累计将达20万亿元左右。
  如此巨量的资金投入如何解决?
  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表示,未来二十年城镇化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这为银行服务带来很多新的需求,对此银行将调整信贷方向,以满足城镇化发展的需要。
  浦发银行行长朱玉辰在两会期间表示,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主要力量,商业银行必须站在国家全局的角度,准确把握新型城镇化建设特征,加快步伐,不断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为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找到钱”、“用好钱”。
  朱玉辰建议,商业银行要通过大力发展投行业务、城镇化产业基金托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通过探索以信托理财和设立资金池的方式,吸引保险资金、养老基金、PE基金、海外资金等参与城镇化建设;通过推进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盘活银行中长期资产,为大型项目提供更多的融通资金;通过打通股权和债权等金融市场,以多元化的融资方式支持城镇化过程中的基本建设资金需求。
  实际上,此前银监会在《做好2013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就已经强调,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完善小城镇建设金融服务功能,创新小城镇系列信贷产品,设计符合小城镇建设的金融服务产品。积极开办住房贷款、大宗耐用消费品、子女上学等小城镇消费贷款业务品种,保证信贷资金有序、稳步介入城镇化建设。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先导作用,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大型商业银行要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创新产品和服务,发挥资金和网络优势,支持小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安居工程及产业园区建设。
  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张建国两会期间表示,建行目前有自己的城镇化产品服务方案,包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融资方案》、《城乡一体化方案》,《城镇化建设的贷款方案》正在研究之中。
  城镇化建设已经起步,基础设施建设将是首要任务。业内人士表示,2013年的信贷投放中,基础设施所占比重可能将继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