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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重申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

发布时间:2013-3-14 9:47:00 来源:中国证券报 【字体:
否认出台新“限涨令”

□本报记者张昊
  
  针对“深圳出台限涨令”的媒体报道,深圳市规划国土委13日回应称,深圳并未出台新的“限涨令”政策,“而是在近期房价出现异动的情况下,我市两年来已实行的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的调控机制及时发挥了作用”。
  重申限价规定
  多位深圳地产人士13日表示,8日左右确曾收到深圳相关部门的口头通知。通知称,如果同一项目的在售商品住房合同价格超过上月均价,国土部门将不予备案。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13日回应称,深圳并未出台新的“限涨令”政策。今年以来,深圳多个高价位楼盘上市或即将上市。为避免全市房价过快上涨,深圳市严格落实“国五条”细则有关规定,沿用两年来的做法,运用调控机制,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执行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等规定。“目前,我委一方面强化预售许可管理,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定价;另一方面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按照经价格部门备案的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对其超过备案价格销售的,房地产信息系统会自动提醒企业调整售价,以符合备案价格的要求。通过该方式避免了部分楼盘价格过快上涨以及因结构性差异导致的价格波动而影响购房者预期。”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表示,深圳将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贯彻执行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原则,结合本市实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要求尽快研究制定并公布深圳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开发商或出招应对
  2011年5月,深圳曾出台房地产调控措施,根据上一年同一片区的成交均价,规定一个价格上限,超过这一上限的项目将不予网签备案。某深圳地产人士表示,该规定在执行两个月后就出现松动,如今是重申这一规定。
  该人士表示,开发商能想出一些应对办法。例如,商品房项目最佳户型和最差户型之间的价格差距较大,开发商可以通过控制备案节奏,控制总体均价。“开发商可以改变卖楼的方式,以前是先卖比较差的户型,现在可能变成先卖‘楼王’。”此外,开发商可以将原定销售的装修房改为销售毛坯房,从而简便快速地实现销售价格下降。
  2011年深圳“限价令”曾在深圳楼市引发连锁反应,当地一手房价格出现显著松动。深圳地产人士表示,这种“窗口指导”执行起来很灵活,可以根据市场的成交情况随时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