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电商押宝1号店 遭遇1号商城分流难题
在宣布未来3年中国区将新开100家店后,沃尔玛中国区方面昨日表示,将以1号店、中国区电商总部和山姆会员店网购“三管齐下”狠抓电商。其中,1号店将成为沃尔玛主要的在线销售平台。
但从目前来看,1号店正面临分拆出去的1号商城对客源的分流难题。而对此沃尔玛又显得无能为力,沃尔玛的电商策略遭遇挑战?
电商分流难题
“除了实体店,我们看到电商是未来必然趋势,因此我们控股1号店,并在上海成立沃尔玛中国区电商总部,同时,我们的山姆会员店也有独立的网购平台。”沃尔玛中国公司事务高级总监李玲告诉《第一财经日报》,目前,1号店与中国区电商总部正在进行资源融合,今后1号店会成为沃尔玛主要的在线销售平台,而山姆会员店网购则由实体店人员独立运作。
去年8月,商务部批准了沃尔玛对1号店的控股投资。根据协议,沃尔玛对1号店的持股比例从17.7%增至51.3%,达到控股权。
此后,1号店将其B2C电商网站上带有面向第三方开放服务的电商频道,如1号商城、1号团、名品特卖,整合为独立域名的电商网站,并从母平台公司纽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剥离,将资产集体注入名为上海传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新公司。上海市工商管理局信息显示,上海传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6日注册成立,最初法人代表为LIU JUNLING(与1号店联合创始人兼CEO刘俊岭同音),目前该公司法人代表为祝鹏程。
细心的消费者会发现,在登录1号店购买商品时,会发现不少商品被链接到了1号商城。
“这是个很大的问题,1号店与1号商城都有各自独立的网站,又互相可以链接,从目前的知名度来看,肯定是1号店名声更大,因此可以估测从1号店链接到1号商城的人肯定比1号商城链接回1号店的要多。也就是说,1号商城会分流1号店的客源。”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对于上述难题,沃尔玛方面也承认,只能管控1号店事宜,并不能左右1号商城。
竞争与利益
除了分流客源问题,1号店与1号商城还存在竞争问题。
上述接近人士透露,目前1号店与1号商城最大区别在于前者销售自家平台货品,而后者打造第三方开放式购物平台,虽然前者更强调食品饮料,后者强调服饰类商品,但两者依然在货品上有大量雷同,难免有竞争。“目前1号店和1号商城采购各自独立,两者的运作团队不同,方式也不同,包括后台的采购规则、货品的扣点率等都有不小差异,这也导致部分同类商品的价格在1号店和1号商城销售时有明显不同。”
一位长期关注电商的人士指出,这主要是为了规避政策限制。当初商务部在批准沃尔玛收购时有个附加条件,为“纽海上海此次收购,仅限于利用自身网络平台直接从事商品销售的部分;纽海上海不得利用自身网络平台为其他交易方提供网络服务;沃尔玛公司不得通过VIE架构从事目前由益实多运营的增值电信业务”。即1号店只能从事B2C直销,而不能做开放平台。于是为了获得佣金、营运费等开放平台的收益,1号商城成立并独立运作,以此来规避商务部的限制。
“但如此一来对沃尔玛并不划算,因为其控股的是1号店,并非1号商城,对沃尔玛来说,1号商城不在自己的掌控范围之内,从表面资料来看,1号商城的一切收益似乎也与沃尔玛无关。”上述接近人士分析。
公开数据显示,1号店2010年全年营业额为8.05亿元,2011年营业额为27.2亿元。有报道称,1号商城今年目标是400%增长。
但从目前来看,1号店正面临分拆出去的1号商城对客源的分流难题。而对此沃尔玛又显得无能为力,沃尔玛的电商策略遭遇挑战?
电商分流难题
“除了实体店,我们看到电商是未来必然趋势,因此我们控股1号店,并在上海成立沃尔玛中国区电商总部,同时,我们的山姆会员店也有独立的网购平台。”沃尔玛中国公司事务高级总监李玲告诉《第一财经日报》,目前,1号店与中国区电商总部正在进行资源融合,今后1号店会成为沃尔玛主要的在线销售平台,而山姆会员店网购则由实体店人员独立运作。
去年8月,商务部批准了沃尔玛对1号店的控股投资。根据协议,沃尔玛对1号店的持股比例从17.7%增至51.3%,达到控股权。
此后,1号店将其B2C电商网站上带有面向第三方开放服务的电商频道,如1号商城、1号团、名品特卖,整合为独立域名的电商网站,并从母平台公司纽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剥离,将资产集体注入名为上海传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新公司。上海市工商管理局信息显示,上海传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6日注册成立,最初法人代表为LIU JUNLING(与1号店联合创始人兼CEO刘俊岭同音),目前该公司法人代表为祝鹏程。
细心的消费者会发现,在登录1号店购买商品时,会发现不少商品被链接到了1号商城。
“这是个很大的问题,1号店与1号商城都有各自独立的网站,又互相可以链接,从目前的知名度来看,肯定是1号店名声更大,因此可以估测从1号店链接到1号商城的人肯定比1号商城链接回1号店的要多。也就是说,1号商城会分流1号店的客源。”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对于上述难题,沃尔玛方面也承认,只能管控1号店事宜,并不能左右1号商城。
竞争与利益
除了分流客源问题,1号店与1号商城还存在竞争问题。
上述接近人士透露,目前1号店与1号商城最大区别在于前者销售自家平台货品,而后者打造第三方开放式购物平台,虽然前者更强调食品饮料,后者强调服饰类商品,但两者依然在货品上有大量雷同,难免有竞争。“目前1号店和1号商城采购各自独立,两者的运作团队不同,方式也不同,包括后台的采购规则、货品的扣点率等都有不小差异,这也导致部分同类商品的价格在1号店和1号商城销售时有明显不同。”
一位长期关注电商的人士指出,这主要是为了规避政策限制。当初商务部在批准沃尔玛收购时有个附加条件,为“纽海上海此次收购,仅限于利用自身网络平台直接从事商品销售的部分;纽海上海不得利用自身网络平台为其他交易方提供网络服务;沃尔玛公司不得通过VIE架构从事目前由益实多运营的增值电信业务”。即1号店只能从事B2C直销,而不能做开放平台。于是为了获得佣金、营运费等开放平台的收益,1号商城成立并独立运作,以此来规避商务部的限制。
“但如此一来对沃尔玛并不划算,因为其控股的是1号店,并非1号商城,对沃尔玛来说,1号商城不在自己的掌控范围之内,从表面资料来看,1号商城的一切收益似乎也与沃尔玛无关。”上述接近人士分析。
公开数据显示,1号店2010年全年营业额为8.05亿元,2011年营业额为27.2亿元。有报道称,1号商城今年目标是400%增长。
标签:沃尔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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