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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农业经营体制 保持农民持续增收

发布时间:2013-2-27 10:26:0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字体:
第五届“如何让农民富裕起来”座谈会在京召开,专家提出
创新农业经营体制 保持农民持续增收

    本报北京讯(记者谢光飞)由农民日报主办、永业集团独家支持的第五届“如何让农民富裕起来”座谈会日前在北京召开。会议围绕“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增强农村发展活力”这个主题,重点分析了农民收入在“九连快”之后保持持续增收所面临的困难、挑战和发展机遇。与会领导、专家提出,要巩固农民增收的好形势,路径之一就是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和农民增收的内生动力。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唐仁健、中国扶贫基金会会长段应碧、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成杰、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黄守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以及相关领域的农业专家、学者共同出席了会议。 
  唐仁健分析指出,中央提出的“稳粮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中,粮食增收强调的是“稳”,农民增收强调的是“增”;在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阶段,农民增收非常重要,但如何在推进城镇化、人口红利基本减少或者快没有的时候,继续推进农民增收是个难题。唐仁健对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等四项农民收入构成逐一分析,提出增强农业支持保护、提高专业农民的素质等新思路。 
  陈晓华指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的前提就是要充分发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优越性,家庭承包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础,对这一点必须毫不动摇。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的重点,就是要培育新的经营主体和构建新的农业经营体制,其落脚点就是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尹成杰分析指出,构建新型经营体系关键在完善和提高统一经营程度的水平,正确处理好“分”与“统”这两个环节之间的关系,农业服务要向社会化服务体系转变,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要向一主多元转变。 
  韩俊从“多予、少取、放活”三个方面为农民增收提出新思路。要加大“多予”的力度,包括对种粮农民和主产区的扶持力度、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等;要从减轻农民“隐性负担”、“灰色负担”以及减轻农民非义务教育阶段的负担等多方面实现“少取”;“放活”即要扶持一家一户的农民发展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生产,发展农民的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发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农业社会化的服务体系,充分保障农村的土地财产权,挖掘农业农村发展的潜力,增强农业和农村自身的活力。 
  中国扶贫基金会会长段应碧,中国农业银行党委副书记、监事长车迎新,中国记协党组书记翟惠生,中国农业大学校长柯炳生,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萌山等也在会上进行了发言,从不同角度分别介绍了保障农民增收的政策机制、培育发展多元服务主体可行方法、农业全产业链建立农民增收的机制、农村金融改革思路、新型农民与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