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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氏版“豪门恩怨”

发布时间:2013-11-4 5:22:0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浏览: 【字体:

  霍家的遗产纠纷,持续数年。霍英东看似妥帖的遗嘱未能阻止家族后人逐利争产

  香港从来不缺豪门争产的精彩故事,这一次的主角是霍家。

  10月28日,霍英东逝世7周年,他万万没有想到,迎接他祭日的竟是一场家族遗产争夺案的开审。

  霍家长房老三霍震宇因不满二哥霍震寰隐瞒亡父在南沙发展项目中25%的权益,认为霍震寰不诚实、不可信,要求撤销去年8月订立的和解协议,并撤换霍震寰为亡父的遗产执行人。

  而霍震寰则反对案件重开,代表霍震寰的资深大律师张健利表示,母亲吕燕妮(霍英东正室)早前已表明不想在法庭上演争产案,担忧影响霍家声誉。张健利还指出,霍震宇已收取2.97亿港元的财产,但其间不合作,不执行和解协议,为了金钱而忘记了父亲还有做慈善的遗愿。

  目前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正听取双方陈词,如果法官批准霍震宇上诉申请,将会立即展开争产诉讼,该审讯原定持续5日,但今日将继续进行审讯。法官上周五还表示,可能于今日宣布最终结果。

  爆出巨额财产

  霍英东早在1978年5月就已订立遗嘱,指定由胞妹霍慕勤夫妇,长房二子霍震寰、三子霍震宇为遗嘱执行人及受托人,对各房遗产分配已有安排,在他逝世后20年内,不得分配剩余遗产,三房太太和13个子女都是受益人,各房可按月支取生活费,金额可以酌情调整。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霍家的遗产纠纷,持续数年。霍英东看似妥帖的遗嘱未能阻止家族后人逐利争产。

  这单争产案原定于去年7月底审理,但当时长房兄弟几人最终达成和解,直至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获委任进行遗产调查时,才发现此次极具争议的南沙项目权益。该项目位于广东番禺,代表霍震宇的资深大律师潘松辉称,这一项目估值超过300亿港元。

  潘松辉今年4月曾在法庭称,霍英东生前持有51%南沙项目,1997年6月11日,霍英东四父子通过决议,通过家族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旗下的有荣有限公司将其中一半股权转到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代价仅为1港元,最终由霍英东基金持有南沙25.5%的权益。

  同日,霍震寰代表霍英东基金签署文件,指有荣可在2007年6月底前以1港元回购其一半股份。潘松辉表示,霍震宇对此并不知情,而这部分受争议的南沙项目,也没有出现在去年8月的和解协议中,违反了分家产和解协议中规定“必须披露所有事情”的原则。

  张健利则对此反驳称,霍英东基金董事会在2011年11月便讨论过回购决定,霍震宇对此绝对知情,他曾翻看过会议记录,但他自己对此不关心,不能因此指控霍震寰有所隐瞒。

  随着庭审的持续深入,庭上猛料不断爆出,潘松辉表示,霍氏龙头公司霍兴业堂的持有资产价值约为670亿港元,而2008年福布斯对霍家资产评估时,称其资产只有350亿港元。

  霍震宇上周五更现身高等法院,不过其间他只是在庭上闭目养神,拒绝回应此次是否会和解。

  董建华或介入和解

  霍家争产案在去年8月达成和解,和解内容包括将霍英东约300亿港元的遗产,先扣留100亿港元留给二房和三房成员,作为每月生活“零花钱”发放给他们,而余下的200亿港元家产则平分给长房三兄弟,估计每人最终各获得超过65亿港元的遗产。

  而在上周四的法庭上,潘松辉突然语出惊人,指去年曾有一名“非常、非常、非常”高端的长辈三度与霍震宇私下见面,劝他应给予胞兄震寰多一些信任,最后该名长辈更约见霍家长房、二房、三房的家庭成员开会,促成霍家成员最终在去年8月达成和解。

  潘松辉在庭上提及此长辈时突然提高声调,故弄玄虚称其不能透露该名长辈姓名,但突然顺口大声说出这名长辈姓“董”,惹得在场所有律师哄堂大笑,而休庭间,《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听闻,这名姓“董”的长辈疑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前行政长官董建华,董建华为霍英东生前好友,在长房三兄弟间也德高望重。而有法律界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如果此次案件想要有更大的突破性进展,恐怕还需要类似的“高端”人士出马。

  根据遗嘱,霍震寰所得遗产及生活费最多,分别为5.73亿港元及每月10万港元,而长子霍震霆及霍震宇所得遗产及生活费相仿,遗产不到3亿港元,生活费每月5万港元,这些数额已反映当年物价水平,并且会随着通胀而改变。

  为避免过多利益冲突,霍英东对长房三子有不同的要求,长子霍震霆主要继承体育事业,是家族的形象代言人;霍震寰接手家族生意,任职霍英东集团董事兼总经理;霍震宇则负责内地南沙开发计划。同时,霍英东在遗嘱中还禁止其他各房子女从商,他们后来主要成为律师、医生等专业人士。

  除长房三子外,霍丽娜与霍丽萍都是长房成员之一,两人可分得约1.45亿港元,生活费每月1万港元,她们此次选择站在三弟震宇的战线,代表霍丽娜的资深大律师陈静芬表示,三名遗产执行人震寰、震宇及霍慕勤属于一个整体,任何决定需要三人同意,但三人已经无法合作,继续履行和解协议非常不切实际。

  而根据1978年订立的遗嘱,二房太太及其三个儿子、三房的四个儿子可每人获得6250万港元,另加生活费,而去年订立的和解协议表明,数额较遗嘱更多,霍震寰承诺会扣留100亿港元留给二、三房成员,作为每月“零花钱”发放给他们,而当时已预先支付了一部分。

  一旦霍震宇上诉成功,法庭撤销和解协议,意味着二、三房成员需要归还部分遗产。代表二、三房家族成员的资深大律师何沛谦表示,二、三房已经将收到的遗产全部花在各种用途,如果法庭撤销和解协议,将很不公平。

  豪华律师团队

  此次争产案件由8家香港知名律师楼负责,场面相当浩大,霍家成员除霍震宇上周五到场外,其他成员均未到高等法院,而光在现场的律师队伍已经接近20人,实际上,代表霍家17名成员的律师团队,共有48名大律师及律师。

  案件法官由潘兆初担任,该名法官曾经参与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遗产争夺案,在今年2月的庭审中,潘兆初严厉批评当时尚未入监的陈振聪缺乏商业道德,并维持冻结其资产,显示其为人正直。而本报记者在法庭上观察发现,潘兆初相当严谨,在潘松辉表达意思时,会重述其理解意思,同时潘兆初也不失风度,潘松辉时不时提及一些“无关”话语,潘兆初也会提醒辩控双方。

  霍震霆委任香港律政司前司长黄仁龙担任代理律师,尽管黄仁龙是首次在颇受瞩目的案件中登场,但他担任律政司司长时,是香港有史以来担任同职位最年轻的一位,在香港声望极高。

  张健利1970年便获得香港大律师资格,1981年获得香港资深大律师资格,几乎是行内最有资历的律师之一。他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擅长产权法等。

  霍震宇也不甘示弱,聘请的是香港资深大律师潘松辉。潘松辉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1976年在香港获得大律师资格,1996年被委任为资深大律师,熟悉公司法,2009年曾受香港证监会委托,参与电讯盈科(00008.HK)私有化案,最终全胜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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