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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多磨 虚拟运营商牌照拟于10月前落定

发布时间:2013-7-2 15:54:00 来源:清科研究中心 【字体:
  虚拟运营商对多数人而言并不被熟知。简单讲,区别于基础电信运营商,虚拟运营商无需建设电信网络,通常以租赁基础电信运营商网络的方式为最终用户提供电信业务及相关服务。2005年,虚拟运营商概念就被提及,但此后几年中,一直未有实质进展。2010年5月,国务院颁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做了深层拓宽,鼓励并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及基础设施领域,其中包括电信业;2012年6月,《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出台,“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试点”被明确鼓励;2013年1月,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针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其间收到书面反馈意见共计48份;2013年5月,《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依《方案》规定:届时获得试点批文的通信转售业务企业不仅可由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处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服务内容,并且还能用自有品牌开展包括移动话音、短信/彩信、移动数据等在内的相关移动通信业务。另据《方案》条文推测,中国国内第一家虚拟运营商最晚拟于今年10月产生。
  扼要回顾后不难看出:虚拟运营商从概念提出到逐渐落地,经历了“好事多磨”的过程。那么,此次《方案》的出台及后续影响力,会否令虚拟运营商在中国的“漫漫发展”得到有力助推?清科研究中心分析认为,虚拟运营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政策的颁发势必在中国电信业内形成积极意义,但虚拟运营商在中国的切实发展却是场持久战。
  《方案》自身“关卡重重”,牌照申请存诸多限定
  稍早些年,虚拟运营商在中国的发展由于缺乏切实政策而举步维艰,此次《方案》颁布确实具有重大意义,但介于《方案》中的规定,真正获得虚拟运营商牌照仍有诸多条框,工信部及相关部门对民资进入中国基础电信业所秉承的审慎态度可见一斑。据悉,虚拟运营牌照申请者除了必须是民营公司外,其民间资本在公司资本中的占比也不能小于50%,《方案》特别指出:拥有10%以上外资股权的民营企业,将不被允许申请牌照。如此一来,腾讯等在海外上市实施过协议控制的互联网公司将被划出申请者范围。京东也或将由此而不能得到牌照申请资格。另外,港澳台企业亦无资格进行虚拟运营商牌照的申请。
  OTT市场的飞速发展及语音、短信市场的大幅缩水令业界对虚拟运营业务持谨慎态度
  整体来看,我国电信市场目前已是一片红海。在经过手机通话单向收费、长途资费调整后,语音通话市场的利润空间已明显收窄。移动互联网及OTT市场近年来的持续发展也在相当程度上对语音通话、短信/彩信市场进行着挤压。移动互联网起步前,中国电信业的竞争始终在三大运营商间兜转;而今,在移动互联网发展的强势推动下,中国电信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不仅市场竞争激烈程度持续走高,市场竞争的参与者也越来越多元化。此时引入虚拟运营商,对电信市场竞争环境将产生怎样的改善,我们不得而知。这样的背景,令虚拟运营商牌照的颁发透出些许“鸡肋”的味道。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未来中国虚拟运营领域的市场潜力是存在的。工信部数据显示:2012 年,我国电信业务收入已达1.08 万亿元人民币。若以全球电信市场中的虚拟运营业务市场份额占比3%这个数据为鉴,中国虚拟运营业务市场规模或将达到300亿元人民币。除了市场潜力值得肯定,由弥补市场空白、使市场层面多元化等角度看,虚拟运营商也是有其存在价值的。如何挖掘虚拟运营商在中国市场中的差异化价值、怎样将虚拟运营商牌照用对用好,都是此后需仔细斟酌的问题。
    原文标题:只闻风未见雨 虚拟运营牌照拟于10月前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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