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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新疆玉园项目案始末

发布时间:2013-6-13 16:59:00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字体:
    6月5日,就在绿城新疆玉园项目纠纷处于僵持状态之时,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下达的一份撤销案件决定书,让绿城委派到新疆鸿远投资公司(鸿远公司)的执行总经理姚猛终于不再“煎熬”。判决书显示,此前赵星如举报绿城派驻鸿远公司的夏松华、姚猛、王晓东涉嫌挪用资金一案,因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追究其责任而撤销。 
  对正在关注此案进展的玉园业主来说,这终究是值得高兴的事。如果玉园项目没有因为纠纷暂停,今年12月,他们就应该拿到住房钥匙。 
  “这个女人会遭报应的。”在玉园业主组成的QQ群里,大家议论的“这个女人”叫赵星如,是鸿远公司的董事长,也是本案的原告方。“如果绿城最终退出玉园项目,我们就会集体退房。”一位张姓业主在电话里告诉记者。 
  让业主心寒的还不止于此。赵星如之所以拿到这一地块,是因为她承诺改造玉园项目旁边的3000多亩塌陷区,将之变成公园。但“绿化只是沿路边表面做了一些,其中有一些小树,剩下都是野草。所谓的塌陷区治理,只是地表的部分绿化,真正的地下回填灌浆却没有做。”业主们担忧,“到时候即使房子拿到了,但是公园谁敢进去?”赵星如或许也对此情形有所了解。在提交了两份调解方案未获认可之后,她又提交了第三份调解方案。但截至6月7日记者发稿时,第三种方案仍在协调中。 
  作为原告方,赵星如始终没有接听记者的电话。其代理律师在接受中房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会考虑多方的诉求……赵星如也在不断妥协……仍存在继续合作的可能。”该律师还透露,赵星如考虑,若自身能力不能解决,可能会请国资企业托管,代为行使她在公司的股权。 
  作为被告方、同时也是该项目大股东的绿城,则对公章被赵星如私自拿走,导致项目无法推进表示无奈。“真要和解就先把公章还回来,项目复工。没有公章拿出来,所有的调解方案都是无意义的,也不是坦诚的。”6月6日,绿城集团董事长宋卫平对中房报表示。 
  随着调查的深入,记者发现,这起缘起于资本联姻,最终因股东间纠纷而起的案件,背后却隐藏着诸多谜团。本是以塌陷区治理名目立项,但至今塌陷区治理地下填埋仍未完成,却拿到了配套建设用地649.68亩,赵星如如何能“以小博大”?作为具有150多个合作项目的绿城集团,理当把风险把控作为合作中最先考虑的因素,为何一开始没有“把好关”,造成如今自称“上当受骗”的局面? 

  祸起估值25.3亿元的土地

    问题的起因源于土地。
  2007年1月,通过鸿远公司的股东周鼎文,宋卫平了解到鸿远公司拥有乌鲁木齐市塌陷区改造配套的649亩土地,但除了拥有这一地块以外,该公司并无实力进行后续开发。早就对该地段艳羡不已的宋卫平与周鼎文、赵星如三方一拍即合。
  2010年7月27日,赵星如、周鼎文、绿城集团签署了三方的《周鼎文先生赵星如女士与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六道湾塌陷区综合治理及荒山绿化项目合作协议书》(下称“合作协议”)。绿城集团以2550万元受让原新疆鸿远公司60%的股权,同时提供资金给鸿远公司用于偿还3.41亿元的债务;三方股权比例为绿城集团占60%,赵星如占35%,周鼎文占5%。
  事后,曾有媒体暗示,该土地价值每亩390万元,宋卫平仅用不到4亿元就撬动了价值25.3亿元的土地。
  这不是事实。事实是,在该合作协议上还明确,绿城将承担全部投入资金和后期建设资金,经营管理以绿城为主。此外,在分红比例上,持股60%的绿城仅拥有38%的分红权,赵星如和周鼎文则分别持有31%的分红权。
  从股权分配和利益分配来看,绿城为获得这一地块的开发权做出了巨大让步。赵星如和周鼎文用土地作价,即获得62%的分红收益;而绿城投入全部资金和后期建设资金,负责经营管理,仅获得38%的收益。
  此后,三方进入短暂的蜜月期。然而就在玉园项目一期已经销售,预期今年年底竣工之时,股东之间却已纷争继起。按照绿城的说法,2012年5月22日,时任鸿远公司董事长的赵星如,通过欺骗手段,非法控制了鸿远公司的公章、财务章、财务资料和经济合同,直接导致项目停工、楼盘停建。
  赵星如指称,绿城未经股东同意私自转让股权、抽走资金、违规建设;绿城则认为赵星如存在使用虚假发票、虚构重大交易、伪造合同等欺骗行为。
  2012年10月,绿城集团就赵星如等人涉嫌合同诈骗犯罪向浙江省公安机关报案。赵星如最终被刑拘37天后获释。赵星如的律师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证实,检察院最终认定“事实不成立,无罪释放”。
  无论事实怎样,通过拿走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并将公司新公章等销毁,导致公司运转不畅,看起来似乎是一场闹剧。但这样的闹剧却扎扎实实地阻止了公司的运转。
  蹊跷的是,既然当时公司已经负债超过3亿元,且没有资金开发,那么,赵星如又是如何获得这价值超过25.3亿元的土地呢?

  “神秘”的女人

    无论是绿城,还是业主,对赵星如的过往都并不十分了解。
  根据工商登记材料,赵星如生于1967年,身份证号码显示其登记于新疆乌鲁木齐市,上述三方合作协议显示,赵星如为满族,居住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
  多方信息证实,赵星如曾用名赵纯红。2001年,赵纯红开了一家名为联鑫的休闲服饰店;2002年,成立了新疆新联新拆迁有限公司。2003年1月22日,新疆鸿远投资有限公司成立。初始由6位自然人发起,注册资本金650万元。此外赵还持有或兼并了乌鲁木齐市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公司和乌鲁木齐市东宝冷冻商品批发有限公司等。
  记者获得的鸿远公司股权变更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自2003年成立至今,鸿远公司先后经历了6次股权变更,法人变更3次。其中,2008年8月26日,投资人由赵纯红变更为赵星如,而身份证号并未改变,可证实为同一人。此外,有业主调查了解,赵星如可能不只叫赵纯红,之前还叫赵晓红、赵一曼……其用名达5个之多,而出生年月日及所属民族也有多个版本。但上述指控并无证据支撑。
  2004年3月,鸿远公司引入新疆农资集团某下属单位高管何某入股该公司,股权配比为:赵纯红(34%)、何某所在单位(9.4%)、何某本人(35.4%)、何某同事(21.2%),资本金为4250万元。
  由于个人资金有限,在入股时,何某挪用了农资集团的资金。2年后,因双方在谈判中陷入僵局,赵向乌鲁木齐市纪委举报何某挪用公款,何某被批捕。鸿远公司股权变更为:赵纯红(90%)。
  2007年6月25日,第三次股权变更后不到一个月时间,鸿远公司温州商人周鼎文成为大股东,占55%,赵占35%。
  周鼎文入主鸿远后,先后投入资金约1.86亿元。最终,面对鸿远公司连续庞大的资金要求,以及无力参与管控,再加上自身资金链出现问题,周鼎文开始寻找接盘的企业。而谈判的筹码,就是鸿远塌陷区改造配套而来的649亩土地。

  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2002年,乌鲁木齐市政府颁布《荒山绿化承包管理办法》:荒山和草场绿化承包者可获得50年土地使用权,在造林绿化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70%的前提下,可以获得30%上限的配套产业用地。
  但要获得30%的配套用地,也有相应的要求:例如要有验资报告、后续资金筹措方案、绿化实施计划,经过公开招标,同时,承包土地面积50公顷以下的,应在3年内完成绿化造林任务;承包土地面积51公顷以上的,应在5年内完成绿化造林任务。
  2004年,鸿远公司发现六道湾塌陷区周边有约1000亩土地可以利用,于是向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打报告,提出将六道湾塌陷区治理成生态公园的理念,希望根据“谁治理谁开发”的原则,获得塌陷区治理相应配套的可开发用地。一个月之内,鸿远公司的申请报告即得到批准。此间,政府对此并无公开招标。
  2005年9月,鸿远公司取得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发的六道湾塌陷区综合治理及荒山绿化项目立项批复。明确其塌陷区治理约3348.71亩,其中塌陷区治理总面积为2144.7亩,按照政策可享受塌陷区实际治理面积40%的建设用地。这一项目计划投资1.8亿元,在3年至6年里对塌陷区进行土方回填、荒山绿化等综合治理,将塌陷区及以西区域建成集休闲、娱乐、健身为一体的绿色大型体育生态公园。
  仅仅投入1.8亿元,就可以获得估值几十亿元的配套土地,这无异于天上掉馅饼。但即便是这样,鸿远公司也未能兑现完成。
  按照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治理思路,首先必须彻底关停六道湾煤矿,然后采用灌注浆、充填发泡剂和强制放顶等措施进行治理。此外,政府将鼓励企业、单位和个人承包土地绿化,对该煤矿塌陷区的治理与稳定区的开发建设实行捆绑,由开发企业对塌陷区、影响区实施绿化,其配套的建设用地可安排在北部稳定区内。
  按照2006年《关于乌鲁木齐市城市采煤塌陷区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对该区域的治理计划为,2009年基本完成各项治理工作,2010年由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对采煤塌陷区域的治理和绿化工作进行全面验收。
  然而,有业主反映,按照规划塌陷区治理和绿化应在2010年前完成,但截至目前,所谓的塌陷区治理仅是在地表进行了部分绿化,地下回填灌浆部分并没有完工。据鸿远公司执行总经理姚猛介绍,在2010年绿城进入之前,塌陷区绿化部分很少,只是种了一些小树,所谓绿化只是丛生的杂草。
  绿城方面在后期的调查中也发现,赵星如此前只对地表进行了部分绿化,地下灌浆回填并未进行。因治理塌陷区,赵星如获得的政府相关配套政策及资金支持前后达1亿多元,相关资金却没有完全用在配套治理塌陷区上。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赵星如对塌陷区的治理颇为儿戏。“别的项目上挖出的土方堆放在塌陷区,每车土方要交给鸿远公司10元。绿化就是在地表种些小树。参与种树的包括新疆军区某部官兵。”记者找到的报道也显示,自2005年起,每年乌鲁木齐市领导和官兵都会在这里义务植树。
  多方调查显示,其绿化并没有如期完成,而地下回填灌浆也未见行动,甚至政府方面并未进行正式的验收。原则上,鸿远公司将无法拿到配套土地。
  然而,在治理塌陷区上毫无作为,并未影响鸿远公司绕开层层监管,拿到649.68亩配套土地。2009年,仅仅根据鸿远公司自己的验收报告,当地政府就做出了相关批复。之后,针对到期仍未有全面完成的塌陷区治理,相关部门再次提出鸿远公司可以“边开发边治理”,将价值25.3亿元的土地拱手让与鸿远公司。
  中国房地产报了解到,塌陷区的回填灌浆和绿化治理到今天仍未完成,所谓的“边开发边治理”变成了一句空话。绿城介绍,该公司进入之后,专门找了国外的设计师进行相关改造规划,目前已做了500多亩的地表绿化,但后期的回填灌浆因公章被赵星如取走,项目处于停工状态而无法进行。
  此前,业主担心拿不到房;现在,业主担心即使拿到房,住在塌陷未治理的公园旁边,也有性命之虞。
  赵星如发难根据受让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新鸿远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由绿城集团派驻组建,并参照绿城现有体系进行规范管理,主要进行乌鲁木齐六道湾采煤塌陷区治理及配套用地的房地产开发;总经理和执行总经理由绿城方指派,分别由夏松华和姚猛担任。
  与赵星如“牵手”,绿城以为自己找到了可以帮自己跑政府关系的“如意”合作伙伴,绿城运用自己的品牌和资金优势,可以达到双方的共赢。但合作不到2年,纠纷即起。
  赵星如发难的时机掌握得刚刚好。2011年9月,按照宋卫平的说法,绿城与上海捷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捷辰)签订《合作协议书》,将绿城持有鸿远60%的股权委托其管理。协议许诺在一定条件下,将鸿远公司60%股权转让给上海捷辰。这一转让最后终止,并未实施,但却给赵星如发难制造了理由。
  2012年5月23日,适逢鸿远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期间,赵星如打破程序称病离开。赵星如的律师拿出一份资料称:绿城未经其他股东同意将所持60%股权转让给上海一家公司,违反了合作协议约定。要求绿城解除协议,退出鸿远公司。事后,绿城方才发现,赵以跑土地证照为名借出公章,以银行对账为名借走财务章,并于晚间进入财务室,抱走账务凭证和经济合同。后一做法在鸿远财务室的监控视频上得到了印证。
  从那时起,在新鸿远工作的绿城团队就再没拿到过公章。项目办证、推进施工所需手续全部停止。为维持公司进度,绿城又刻了一副公章,继续项目施工,但公章很快被当地公安部门没收。最终,绿城玉园项目从2012年底开始全面停工。

  鸿远案教训

    在宋卫平看来,对方处心积虑想抓“把柄”以把绿城踢出局,这是防不胜防的。一个未经证实的细节是,警方当时在侦查时,发现对方的电脑里有几套攻击绿城的方案,其中包括抓夏松华、柴宏达,还有一套方案是直接要抓宋卫平。
  宋卫平介绍,在事件发生后,他与赵星如有过三次会面。
  第一次赵星如说自己拿到这块地多么不容易。双方会面还算友好。
  第二次见面,赵星如拿来解除协议的合同,让宋卫平签字。“几个小时里只说叫我签。”面对赵星如的逼迫,宋卫平问询周鼎文,“周鼎文就跟我说了,这块土地的来历不简单。这个女人怎么和自己的丈夫对簿公堂,怎么把一个合作伙伴举报入狱……”第三次见面,宋卫平对赵星如拍了桌子,“你这是巧取豪夺,利令智昏!”赵星如很平静,说“那我们就不谈了吧”。
  一块神秘的土地,一个神秘的女人,一个停工半年的玉园项目,造成这种现状的,有参与者对市场运营的不规范,有当地监管部门对此的不作为,也有绿城自己的“见财起意”,忽视了其中的风险。
  宋卫平回忆说,以绿城近20年的发展过程里,合作方有150多个,从没有发生过什么交恶的事情。他坦言,当时对新疆玉园项目风险的评估主要是去做了一个尽职调查,而尽职调查主要是财务方面的,看收益前景,并未对合作方的背景有详细的调查。
  从赵星如此前提交的两个和解方案来看,一个要求绿城退出鸿远公司,仅返还入股资本金等;一个是将玉园项目一期交给绿城,其余土地和项目由赵星如接盘。无论哪一个,都无法让绿城接受。
  现在,有说赵星如又提出了第三个和解方案。但这一方案是什么,又能否被绿城接受,仍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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